为全面规范图书馆阅览室、电子阅览室的日常管理、设备操作、消防安全及网络信息安全工作,防范各类安全事故、网络风险与设备损坏问题,保障阅览环境安全有序、网络系统稳定运行、馆藏设备完好可用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条例》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、学校规章制度,结合本馆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本制度适用于图书馆全体工作人员、电子阅览室及阅览室所有入馆读者、网络使用人员。
一、岗位安全责任管理
1.阅览室在岗工作人员为所属阅览区域、设备设施、网络环境的第一安全责任人,全面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、设备安全、网络安全及读者安全管理工作。
2.工作人员须熟练掌握阅览区各类设施设备操作规范、消防器材使用方法,熟悉防火、防盗、用电安全重点防控部位,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日常工作,杜绝违规操作。
3.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查,定期检查消防器材配备、完好情况及配电设施、用电设备运行状态,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,发现突发问题果断处置并做好记录。
4.工作人员须严格落实岗位值守制度,认真填写《阅览室值班记录表》《电子阅览室值班记录表》,完善安全管理台账,留存巡查及值班记录。
5.凡因玩忽职守、履职不到位、违规操作引发安全事故、设备损坏、网络安全问题的,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。
二、阅览室安全管理
1.阅览室内严禁吸烟、使用明火,严禁携带易燃易爆、危险违禁物品入内;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等各类违规电器设备。
2.阅览室开放期间,须保持安全通道畅通、空气流通、环境卫生整洁,严禁堵塞、占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。
3.入馆读者必须自觉遵守阅览室安全管理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自觉维护阅览秩序与环境安全。
4.每日闭馆下班前,工作人员须开展全方位安全检查,逐一关闭所有用电设备、切断区域电源,关闭门窗、锁好柜门,全面消除留守安全隐患。